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眉县物流园区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17972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210号 |
发布机构: | 厅建设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眉县物流园区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05 |
厅运管局:
你局《关于〈眉县物流园区初步设计〉的请示》(陕交运字〔2016〕8号)收悉。省厅于2016年3月9日组织相关单位和特邀专家在西安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包括公路、铁路两种运输方式,具备开展多式联运的条件,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布局、周边物流园区分布,进一步突出本项目主要特点与定位,并强化进园货类分析,体现交通运输部支持公共物流服务、社会服务、综合物流服务的要求。
二、设计说明所述工程范围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不一致,应予以说明。
三、设计文件应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陕备案证。
四、设计成果应重点体现物流园区工艺流程、绿色环保等相关设计内容,节能技术措施应实现节能节钱社会经济效益共享,锅炉热源应考虑使用天然气(LNG液化天然气)。
五、设计文件应按照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进行编制,设计概算中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应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相关规定计取。
请按照本通知和审查意见,组织建设和设计单位认真研究,逐条回应,抓紧修编完善初步设计文件,修编完善并征得当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请及时报厅审批。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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